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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净滩”在行动
----湖南沅陵县志愿者开展“清河净滩”专项行动
7月27日,湖南沅陵县80多名志愿者兴致勃勃参与县河长办开展的“清河净滩”专项行动,当地群众拍手称好。
据悉,这些志愿者来自沅陵县水利局、湖南省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以及沅陵县鹤鸣山小学的教师们。当天清早七点整,他们准时来到沅水边集合,在县河长办负责人的指挥下,有序的在河边清捡垃圾。在工作现场,有的把垃圾装入保洁袋,有的在清扫河边的垃圾,呈现出一番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
河道保洁是落实生态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江河湖库和小微水体水环境质量提升、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为切实抓好河道保洁工作,沅陵县要求各乡镇于8月15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清河净滩”专项行动,重点清除汛期洪水冲刷垃圾和水面河岸垃圾,确保水面干净、河岸清洁,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引导民间河长、志愿者等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护河氛围。同时,建立健全常态化保洁机制。各乡镇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事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的河道保洁工作责任体系,常态化开展河道保洁、塑料垃圾清漂日常活动,确保江河湖库水域岸线清洁干净。各乡镇要建立河道保洁日常作业管理档案,采取设置河道保洁员公益岗位、第三方购买服务等形式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健全河道保洁专门工作机制。此外,强化河道保洁专项巡查。各乡镇要将河道保洁作为河道巡查的重要内容,并在汛期就河道保洁工作开展专项巡查,适当加密巡查频次,确保水面及岸线清洁。县河长办将结合日常巡查和季度暗访工作,实地核查各乡镇“清河净滩”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河道保洁工作成效,并将结果作为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的评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