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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地点:永州市零陵区中山南路8号永州市第三中学师范校区行政楼
永州市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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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征文比赛活动的
通 知
全校各年级、各班: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广大学生的爱国热情,根据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区教育局的安排,在全校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征文比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和我的祖国
二、活动时间
2019年9月27日—10月18日
三、活动对象
全校所有学生。
四、征文要求
(一)内容
以“我和我的祖国”为主题,从阅读红色经典入手,结合自身学习、生活经历,书写新中国70年的变迁和风貌,书写书中的英雄人物、身边的先进典型,充分表达广大学生对党的感恩、对伟大祖国的热爱、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当代学生把自己的理想同祖国的前途,把自己的人生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远大志向。
(二)要求
1.紧扣征文主题,内容深刻,积极向上,立意新颖,语言流畅,情感真擎。
2.必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诗赋散文、理论文章均可参赛。
4.征文规范:标题为三号、黑体、加粗、居中;正文为四号、楷体、1.5倍行距;A4纸打印。标题下注明作者姓名、年级、班级。
五、评选办法
(一)评审程序
本次征文比赛,由学校团委和语文组联合组织开展,团委发动班主任组织学生积极报名参与,语文组发动并安排语文老师为学生提供指导,评选流程如下:
1.初赛:(10月10日前)学校组织初赛,各班级语文老师在班级内评选2篇优秀作品上报校团委。
2.复赛:(10月17日前)校团委、语文组联合进行评选,推荐5篇优秀作品报送区教育局参加区级评选。
(二)评审标准
1.本次征文比赛将邀请本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及语文骨干教师组成大赛评委会。作品评选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参赛作品以符合活动“我和我的祖国”主题、符合作者年龄特征为佳,并根据完整性、条理性、生动性、想象力、技巧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2.所有参选作品均应是作者原创,并未曾发表的作品。作者应承诺其提交的参选作品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否则将由作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奖项设置
1.本次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按参赛人数进行评选,其中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同时根据年级、班级的组织情况,设立“优秀指导老师奖”“优秀团体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2.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品。
(四)其他规定
1.所有参赛者要保留作品原稿,所有投递的作品一律不退回。
2.所有参赛者视认同以上参赛约定。
六、相关要求
(一)全校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把此次征文活动作为广大学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载体,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全校各年级在10月11日前将所有征文报至校团委。联系人:廖智慧,联系电话:13787638828,电子邮箱:419609518@qq.com。
永州市第三中学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