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陆首善陈光标等企业家到台湾做慈善并不顺利,改成了以商业为理由才获得批准入台。到台湾感恩献爱心,本是一件大好事,但捐款的方式不为台湾穷人所接受,并受到台湾社会非议。这件事对中国的慈善家无非敲响了警钟,应该引起反思,从中找出教训,才有利于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更好发展。
陈光标在慈善家中,行事是比较高调的一位,做了慈善,就希望得到媒体的宣传,得到被捐赠者的尊重和感谢,这一做法,在国内也颇有争议。他到台湾捐款,初衷也是这样,想在媒体的跟踪中一户户发放,并对发放程序都有规定。但台湾穷人不想这样出头露面被捐赠,觉得有伤自尊。台湾媒体也认为这样做,有作秀之嫌。但改成由本地慈善部门代为发放,就受到了台湾穷人和社会的一致认可。
陈光标台湾捐赠受呛,关键在于忽视了台湾穷人的自尊心。穷人也有穷人的尊严,这是人格所确定的。在穷人的心中,自己的穷,在于自然灾害,在于身有残疾,在于家庭负担过重,在于就业机会,在于薪俸较低,在于地域差异等,但活得有尊严,活得有面子,活得有人格,却和所有人的基本权利是平等的,一样的。歧视性的慈善,被动性的接受,大众广庭之下的亮相,都会给穷人造成一种是受到侮辱的感觉。
如果忽视了穷人自尊的慈善,不仅不会得到感恩的回报,还会受到拒绝,损害慈善事业的形象。个体的慈善事业当引以为戒,政府的慈善事业也当引以为戒。慈善是自愿的,是一种道德行为,爱心行为,达到了帮助困难群众度过难关的目的,就不需要高调标榜,就不需要回报,这样的慈善才是自愿的,真诚的。反之,大张旗鼓或有条件的慈善,带有某种功利目的,这样的慈善只能是伪慈善。
一些地方行政部门的慈善行为,一些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的慈善行为,为何得不到好评,究其原因,也是在于忽略了帮扶对象的自尊。开展一次慰问活动,非得要帮扶对象公开亮相,还要上报纸、上电视、上广播、上网络,非要闹得满世界都要知道才行。领导访贫问苦,非要前呼后拥,镜头跟随,还要让慰问对象说上几句感谢之类的话。仿佛不如此,就不能把爱心善心显示出来。
只管尽善举,一点也不考虑被捐赠者的感受如何;穷已经穷了,贫穷在今天大众都普遍收入增加的情况下已经显得尴尬,穷的事实却还要被张扬,穷人的形象却还要公布于众,对于看重人格、自尊心很强的穷人来说,无异于讽刺和挖苦。事实上,这种张扬式的慈善捐赠方式给穷人带来的心灵创伤,在高调中往往被忽略了。而穷人想得到什么,穷人希望如何改变生活状态,穷人如何不再被慈善,不再被捐赠,却少有慈善个人、慈善团体过问,他们应有的人权尊严在被慈善中遗忘了。
做慈善要考虑到穷人的尊严,陈光标在台湾做慈善买了这样一个教训,这也是国内慈善事业存在的一个误区。这个教训告诉我们,给穷人捐赠也好,帮扶困难户也罢,要站在他们的角度考虑捐赠方式,要尊重他们的意愿与人格尊严。这样的慈善才能得人心,才会有质量,才是没有任何功利目的的真正慈善。来源:红网 作者:傅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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