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Philanthropie)一词源于希腊语“philein”(爱)和 “anthropos”(人)。最早的慈善基金会也诞生于希腊。公元前387年,为了更好的研究学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建立了“柏拉图学院”。
但随着基督教的崛起,慈善很快与宗教产生了不可分割的联系。以至后来,西方扶弱济贫的传统主要源于《圣经》的教导。
中世纪是教会的天下,国家福利制度尚未建立,教会权倾欧洲,罗马教会以其遍布欧洲大陆的严密组织,较高的社会公信力,几乎统揽了一切大规模的慈善活动。其慈善活动的确值得人赞颂,但慈善事业并非完全无私。期间教会财大气粗,征收各种宗教捐税,搜刮欧洲人民,勒索新主教。它救济的贫困,往往正是它自己的经济剥削行为所引起的贫困,而教会也常常倾向于请求甚至迫使俗人捐助救济经费而不肯以自己的资金作为施舍。
历经400年斗争,16世纪,英国王室与罗马教廷决裂,没收了大量寺院土地,1601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颁布了《慈善使用法》,慈善基金会的管辖权收归政府,其管理完全转向世俗化,慈善活动在扶危济困之外有了更多的社会目标。
由伊丽莎白法规开始,17世纪中期,新的慈善事业在英国大规模实施。1620年11月,首批英国清教徒乘坐“五月花”号帆船,扬帆跨海,抵达美洲大陆。北美殖民地建立前后,慈善资金从英国源源不断流入美洲,推动当地图书馆与学校的建立、文化和宗教的发展。正如一位学者所言:“美国的现代基金会是英国慈善基金规则与实践的直接产物。”
随着工商业的发展,慈善又有了新的伙伴。现代工商业巨大的财富累积为慈善捐赠提供新的源泉。总结西方慈善发展历史,可以看到慈善发展的第一波是由宗教推动,普通人和有产者是慈善财产的主要捐赠者。慈善发展的第二波和第三波则由现代工商业来推动,工商业者成为大额慈善捐助的主体。19世纪末20世纪初,钢铁、能源、煤炭、制造业的发展催生了卡内基、洛克菲勒等一批慈善家。20世纪60、70年代后的新技术革命又催生了比尔·盖茨等一批新的慈善家。
现代慈善虽然已世俗化,但基督教教义宣扬博爱、罪感和谦卑,仍是支持人们坚持慈善之路的原始动力。其中,早期基督教谴责、否定世俗世界的财富和富人,认为其罪恶感甚至超过盗窃,富贵之人妄想进入天堂,唯一的途径只能是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赠给穷人。时代发展,科技进步,即便人们呼喊上帝已死,但基督教义中关于富人原罪之说早已深入西方人的骨子,这一信念潜存在其文化的血脉中,推动后世之人继续慈善之路。
儒家文化的核心思想“仁”、道家与佛家倡议的“善”,使得中华文明自一开始,便蕴含着天然的“慈善”基因。
西周时期,周公提出“敬德保民”;孔孟在此之上提出“仁心”“仁政”的民本思想;而后的荀子主张推行“爱民养民”的仁政;汉代董仲舒著《春秋繁露》,提出“仁者怛怛爱人”,希望人们用主观意念扬善抑恶,教化迁善。
道家思想中“善恶因果报应”学说,是中国传统慈善思想另一重要渊源。老子有“施恩布德,时代荣昌”“人行善恶,各有罪福”的理念,倡导“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济人之急,救人之危”的行为。道家的“善恶观”认为,慈善的最高境界应该像水一样,滋养万物却不求回报。
弘扬人生精神解脱的佛教文化对中国慈善的影响贯穿古今。慈悲观、修善功德观以及因缘业报说对于慈善文化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慈悲精神是它的教义核心,慈善可作“怜爱、怜悯、同情”等解,拯救生灵,解除痛苦,排忧解难,急人所急,难人所难,具有无功利目的利他性。
汉代之时,佛教的慈悲观念以及善恶报应影响已至巨大,无论王侯将相,抑或平民百姓,均恐惧来世投胎受恶报,因而心生警觉,多行布施。
及至宋元明清,形成了劝善中浓厚的三教合一色彩。以劝善戒恶、因果报应与阴鹜观念为中心的劝善思想,在民间广为流传。明末袁黄著《了凡四训》,“通过‘立命之学’‘ 改过之法’‘ 积善之方’‘ 谦德之效’四章,论证‘种瓜得瓜’‘ 善有善报’‘ 积极进取’‘有愿皆成’之理”,行文贯穿了行阴鹜以立命的中心思想,指出“命由我作,福自己求”。
在深刻的“仁”“善”主张之下,我国古代除政府机构的慈善救助网络外,各类非政府类的慈善施惠主体,商人、官员、寺院、乡绅等进行的慈善举动层出不穷。
春秋后期越国政治家范蠡一生便有财富三聚三散之故事,曾富甲一方的他对于天下穷人怀有悲悯,其每一次都将千金巨财倾囊赠出。史记称其为“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第”。
两汉时期是佛教发展的高潮时期之一,佛寺慈善机构开始出现,慈善行为囊括了济贫赈灾、施医舍药、凿井修桥、乡葬义食、劝善修行等等。
宋代绍兴知府范仲淹于宋孝宗乾道四年创办绍兴府义田,“助乡里贤士大夫之后贫无以丧葬嫁遣者附于学”。同时还有“青州赈济灾民”的富弼、挽救绍兴镇江感染瘟疫村民的艾敬文,私人设立粥局赈灾济民的南宋著名慈善家刘宰等。
至明清时期,于富庶开放的江南之地,重要商帮开始大规模参与地方社会的灾荒赈济,捐钱捐物,善堂善会的慈善救济模式以及宗族性的救济模式日渐形成。比如明清创立最早的善会为同善会,活动包括修路架桥、资助婚丧、救济贫病、施医舍药以及教化等各方面。另外,宗族性救济模式的义庄,在清代也达1000个以上,主要面向同族人,开展赡贫、恤病、助婚丧、养老、劝学、救急等慈善活动,以范氏义庄以及长洲彭氏家族为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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