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旅游局正式发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是规范文明旅游引导的第一个专业性行业标准。(4月28日人民网)
关于国人的不文明陋习,不仅媒体舆论关注,也饱受社会诟污。更为甚者,少部分游客还将脸丢到了国外, 法国卢浮宫泡脚、埃及神庙里刻字、帕劳海边扔垃圾……近年来,中国人出境旅游的人数在不断增长,但一些游客表现出来的不文明行为,不仅在国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还严重损害了我国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形象。
正是在这一现实语境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去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旨在以法律的形式,明文规定旅游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塑造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将文明旅游以法律的形式进行明确,足以看出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这一举措叫好的同时,频频出现得一些不文明行为愈发迫切需要一份具体、详细的实施规范,来共同辅佐该部法律,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剖析当前一些不文明行为的原因,有个人主观方面因素,如:道德休养不高、文明涵养未形成、个人生活习惯不佳、法规意识淡薄等。但是,也存在一些客观影响,比如:标识标牌不清晰、对旅游目的地风俗禁忌不了解、文化差异以及各种突发不可预计因素。对于主观方面的原因,可以通过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文明素养、严惩违规行为等方式来进行逐步规范,而如何解决好“无心而为之”客观方面的问题,成为了各级管理者当前一个最为棘手的难题。
很欣慰,经过前期走访、调查研究,国家旅游局正式发布了《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翻阅这部《规范》,将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团队游客定为重点人群,明确导游领队为引领游客文明旅游的宣传员、引导员和监督员,抓住了旅游活动中游客这个最大“客体人群”,找到了解决文明宣传教育问题的根本。而且,《规范》对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的内容进行了详尽规定,无论是从工作步骤上,还是从引导内容上都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可操作性强、执行度高,是进行文明劝导、指导文明言行、处理突发事件的一个“标准”手册和模式范本,对解决现实旅游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文明习惯的养成,靠自律,更需要他律。指望于国人素质、修养能够在一夜之间得到提升和改变,未免不太现实,不文明行为不可能一下子就此“刹住”。 用法律法规作为刚性支撑,全面发挥领队、导游正面引导和督促提醒的作用,刚柔并举,多处发力,期待《规范》的出台,能够唤来文明旅游新风。(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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