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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杀贩卖小天鹅案二审宣判

      11月27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汪某平等14人非法捕杀52只小天鹅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是迄今为止全省最大数量捕杀贩卖小天鹅案。9月18日,湘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此案。汪某平等1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年不等,其中7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被责令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费用等合计16万余元。一审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张某辉等3人分别以定罪不当、量刑过重为由向岳阳中院提出上诉;刘某兵对民事部分判决的责任承担方式不服提出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后认为,一审法院综合考量作出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故维持原判。(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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