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调解员志愿服务队,是将雷锋精神与人民调解的工作有机结合,将“雷锋精神”融入到人民纠纷调解过程中,组织按照群众急难愁盼的纠纷问题,组建了17个调解分队:其中区直6个调解分队(劳动保障调解分队、自然资源调解分队、市场监管调解分队、信访积案调解分队、婚姻家庭调解分队、商事纠纷调解分队),街镇11个调解分队。服务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联络员1-3名。各分队设分队长1名、联络员1名、雷锋调解员若干名。尤其在雷锋调解员的人选过程中更是广泛凝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律师学者、退休法律工作者、基层干部、网格员等解纷力量,形成调解的优势互补、专群结合、融合发力的多元共治格局。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用雷锋精神兴城育人,奏响“雷锋家乡学雷锋”的新时代精彩乐章,把雷锋精神代代传承下去。将人民调解工作和雷锋志愿者紧密联系起来,让雷锋调解员成为文明小区、文明街巷等创建活动主力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