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全面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益性。志愿者服务活动是志愿者自愿为他人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二)时效性。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开展要从志愿者的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实际结合起来,把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注重服务质量和效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三)规范性。参加服务队的志愿者要在州财政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一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开展富有实效,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发挥志愿者的重要作用,以“转变干部作风、联系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为抓手,以志愿者服务活动为载体,组织动员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基层,走近群众,同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手拉手帮扶,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努力开创群众工作新局面。
三、志愿者服务队名称
州财政局星火志愿服务队
四、星火志愿服务队成员
州财政局在编在岗全体职工
五、机构设置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志愿服务团队成立于2012年3月5日。共青团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委员会是该志愿团队的管理机构,截至目前共有志愿者132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员工人数的比例为100%,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党员总人数的比例为100%,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为100%。
六、服务项目
(一)环境保护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以改善环境卫生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活动,组织志愿者广泛参与卫生大扫除、清理溪河、清洗乱涂乱画和“小广告”、清理卫生死角、捡拾垃圾等活动;组织志愿者植树、美化绿化家园。
(二)敬老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以孤寡老人、生活困难老人、残疾困难群众等为重点服务对象,以敬老爱老助残、心理健康辅导、生活照顾、节日慰问、临时救助、日常帮扶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帮扶服务。
(三)医疗救治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为人民群众、困难家庭提供免费健康咨询、免费医疗救助等。
(四)科学普及志愿服务。以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组织开展以科技知识、法律维权知识、劳动技能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素质,争做义务科普员、辅导员。
(五)文艺宣传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性文艺团体的培育、指导、扶持工作,开展以义演、公演为主要内容的文艺展演活动,以志愿者进小区、进行学校,组织群众邻里互动娱乐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服务。
(六)治安防范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治安排查活动,检查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
(七)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爱心奉献精神宣传活动,举办抗灾避险逃生知识培训、演练活动,积极参与险情巡查、协助排险工作。受灾期间,帮助动员群众安全转移、落实救灾救济工作,指导灾后生产自救等。
(八)便民助民志愿服务。以人民群众为对象,组织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健康义诊、免费体检、家电维修、修复破损路面、更换路灯、护栏、下水管道等便民、助民活动。
(九)扶危济困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以困难群众为主要对象,以节日慰问、临时救济、日常帮扶、帮助就业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脱贫解困服务。
(十)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以待业大学生、有意创业意向的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以“零就业”家庭为重点对象,以举办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班、开发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再就业、指导创业、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为主要内容的就业(创业)服务。
(十一)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开展公益性的大型活动、会议时,根据安排组织志愿者提供现场讲解、引导、秩序维护、布置场地、宣传等服务活动。
(十二)防艾禁毒志愿服务。开展普及禁毒防艾知识、宣讲禁毒防艾政策法规等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防艾宣教活动,丰富拓展禁毒防艾宣教的活动载体和途径。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采取大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一步提高当地群众禁毒防艾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十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利用专业特长,为困难家庭、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维权服务;开展各种形式的大规模的普法宣传。
(十四)体育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指导体育健身、户外锻炼、广场舞等,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争做义务体育指导员。
(十五)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组织开展青少年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志愿者帮助辅导学业,突出关注困难学子,开展爱心助学、结对助学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此项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志愿者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大责任,结合我局实际,合理安排部署,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星火志愿服务队”是注册登记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
(二)严明活动纪律。严禁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名组织志愿者外出旅游或给志愿者发放各种补贴。志愿者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组织批准;外出志愿者每年应参加1-2次志愿服务活动,其他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活动不得少于6次。
(三)强化结果运用。对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将作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评选,积极分子转预备、预备党员转正的必要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