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园区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二、 活动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志愿服务活动是志愿者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二)实效性原则。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要从管委会和志愿者的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注重服务质量和效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三)规范性原则。参加服务队的志愿者要在志愿服务队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三、组织机构
为扎实有效开展园区志愿者活动,成立园区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佑长
副组长:徐志锋
成 员:曾昭芳、刘青、谭惠华
领导小组下设志愿者服务队,由谭惠华任志愿服务队队长,园区全体干部职工为志愿服务队成员。
四、活动时间
每季度初由领导小组确定当月志愿服务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五、志愿服务内容
(一)不定期到功能区各项目建设现场,通过多种形式向施工人员宣传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知识,进行文明劝导。
(二)积极参与社会福利服务事业,为敬老院、学校贫困学习提供特别志愿服务,组织捐款捐物,义务劳动, 爱心慰问。
(三)结合扶贫帮困活动,对园区联系帮扶的困难户进行慰问和帮助。
(四)结合园区企业用工需求,收集企业用工信息,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召开就业服务活动,为企业搭建就业桥梁。
(五)到联系帮扶的网格开展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