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联系人: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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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地点:永州市委
关于开展“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志愿服务
活动的方案
为继续发挥文明单位表率作用,引导全局广大干部职工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文明实践,为全市打造有序、安全、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提供有效支持,促进市民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全力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研究,决定在3月份联合柳子社区开展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局党员志愿者6至10人。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组成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队,在柳子社区主要交通路口、学校、农贸市场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发放倡议书和宣传折页,对各种车辆(含电动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闯红灯、不戴头盔、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违反交通规则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对公共交通站点乘客无序上下、推挤插队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的劝导和制止;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和公民基本道德行为规范,通过文明引导促进市民养成遵守交通法规、斑马线上快速通行、文明有序排队的良好日常行为习惯。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将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指派专人负责,主动与社区联系,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上岗志愿服务期间主动劝导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协助执勤交警维护交通秩序,态度端正,工作认真,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得摆拍作秀。
(二)后勤保障。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饮食饮水、意外伤害保险、误餐费等由局办公室统一解决。
(三)着装要求。所有参与文明交通劝导的志愿者均要求身着志愿者马甲,志愿者马甲及帽子统一由办公室提供。
(四)记录激励。在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前需在志愿服务网发布志愿服务项目,并在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活动发布
(五)情况反馈。办公室将志愿服务活动的新闻宣传稿件(可编辑版)与相关活动照片(照片要求:横版,无违规现象入镜,不少于5张,其中一张需集体合照)等相关材料一并于活动结束后报市创建办。
志愿者保障:
√志愿者保险
√集中乘车
岗位招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