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委政法委志愿服务队组织志愿者的南江南路与文明路交叉路口(伏波广场路口)和津口东路与梅苑路交叉路口(步步高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
具体要求:1.运用掌上渌口“文明实践云”平台,实现签到签退和时长记录。2.劝导员必须穿戴志愿者马甲或帽子,党员佩戴党徽,垃圾袋和铁钳等必要工具。3.每位劝导员要承担约 50 米范围内的文明劝导任务,将地面上的垃圾、烟头、槟榔渣捡拾干净,开展“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随手拍”,采用照片或视频(照片或视频必须见人见事)等形式记录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上传至掌上渌口-文明实践-随手拍。
姓名 | 志愿者编号 | 服务评价 | 活动时长(小时) |
---|---|---|---|
孙* | 4301**********4605 | ☆☆☆☆☆ | 0.4 |
粟*茜 | 4301**********8833 | ☆☆☆☆☆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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