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市检察院组织青年志愿者们走上街头开展“文明过马路”交通劝导活动,劝导市民告别交通陋习,引导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活动中,志愿者们身穿志愿交通服、手拿劝导牌,在交警同志的指导下,来到解放大道长丰大道十字路口,对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穿梭马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在志愿者们的实际感染下,广大司机和行人都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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