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日期:7月17日、7月18日、7月19日、7月20日(共4天)
服务时间:上午7:30:—8:30;下午17:00—18:00
日期上午7:30:—8:30下午17:00—18:00
7.17何 钢(负责人)
黄艳春 汪爱民 李 云 胡 鹏
7.18何 钢(负责人)
张云芳 龙雪斐 何永浩 严 矗
7.19吴进波(负责人)
田利平 汪爱民 龙汪洋 胡 鹏
7.20刘 赞(负责人)
龙汪洋 胡 倩 何永浩 严 矗
服务地点:吉首步步高周围1、2路口
(每班4人,每个路口2人)
备注:1、服务日当天,请当班小组提前到门卫室拿取志愿者服装和
文明交通劝导旗;2、服务期间,由各小组负责人检查到岗情况,并
将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现场拍照发到工作群;3、吉首市将对各单位履
责情况进行督查并上报州文明办,最终计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得分。
志愿者出现迟到、早退、离岗(10分钟以上),或履职不到位(玩手
机,未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或者自身出现随地吐痰、扔垃圾等不文
明行为)等现象的,视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