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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地点:株洲市妇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于2011年8月13日起正式施行。这个备受瞩目的《婚姻法解释(三)》发布以来,因对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认定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解释,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热议。为了及时、准确地传达、普及《婚姻法解释(三)》的精神和内容,进一步提高妇女工作者服务妇女、服务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实操能力, 9月20日上午,由株洲市妇联主办的株洲市“爱·家”大讲坛第九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解读专题讲座在太阳宫二楼多功能厅举行。市妇联执委,女干联、女企联、女法协、女检协、女律协等女性团体部分成员,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共260多人聆听了讲座。
讲座由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教务处副处长、副教授郭文政主讲。郭教授紧紧围绕《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立法背景、立法演进,以他深厚扎实的理论功底,旁征博引,结合媒体热议及《婚姻法》业务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该司法解释19个条文逐条加以了阐述,特别对6个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地解读。
由于该司法解释的内容折射出方方面面的社会现实,更与婚姻家庭密切相关,讲座现场不时出现受众与主讲者就某一论点激烈讨论的场面,在热烈的相互讨论和学习中,大家对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法律条文正确解读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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