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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地点:永兴县便江街道大桥路337号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兴县消费者委员会
关于印发《永兴县2022年“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消费维权自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股室(队)、中心所:
现将《永兴县2022年“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消费维权自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兴县消费者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
永兴县2022年“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消费维权自愿服务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为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根据《永兴县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委会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消费维权自愿服务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县市监局、县消委牵头组织县消委理事单位及公用企业在永兴县步步高超市广场集中开展消费维权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届时组织我县消费维权服务志愿者参加相关宣传咨询活动。
牵头部门:县市监局消保股
配合部门:县消委各理事单位
(二)开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宣传月活动。将3月15日至4月15日确定为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月,设计制作年主题公益广告片、系列宣传海报,编印消费教育读本,开设专栏,通过电视、网站、广播、APP、微信公众以及店堂、公交等公共场所显示屏、展板等载体,组织广大消费维权服务志愿者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开展年主题集中宣传活动,让年主题深入人心。
牵头部门:县市监局消保股
配合部门:县消消委秘书处
时间安排:3月15日—4月15日
(三)开展一法一条例进社区、进农村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县市监局、县消委组织消费维权志愿服务者并联合县电商协会开展农村消费者教育引导活动,以讲座、发放法律读本等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活动,提高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农村消费潜力。
牵头部门:县市监局消保股
配合部门:县消委、县电商协会
时间安排:3月1日—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委联合成立2022年“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消费维权自愿服务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曹贤赞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领导刘钟礼同志任副组长。县消委各理事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股室(队)、各中心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股,曹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资料汇总等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系列活动取得实效。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牵头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正面引导,做好宣传报道。积极发挥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主阵地作用,主动与县电视台对接,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增强正面宣传效果,引导舆论,传递正能量。
(三)搞好总结,及时报送资料。活动开展期间,各单位要按照安排部署开展好系列活动,注重做好有关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统一报县市监局消保股。
联 系 人:曹志刚
联系电话:0735-55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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