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推进我校残疾人教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6〕40号)精神和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开展此次志愿活动。
姓名 | 志愿者编号 | 服务评价 | 活动时长(小时) |
---|---|---|---|
刘*珍 | 4301**********9085 | ☆☆☆☆☆ | 0.0 |
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
湖南省志愿服务网
微信公众号
在线客服
微信沟通
扫描二维码关注
湖南省志愿服务网
微信沟通社群
新手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