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条例》正式公布与实施后,长青藤文明交通志愿者们在各交通路口、沿街门店、各大小区展开宣传,共计发出宣传资料两万余份,“《条例》包含了如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交通、旅游、网络电信、居民小区文明以及乡村文明等一系列文明行为规范条例,更是在促进保障方面列举了违法条例应负的法律责任,给不文明行为拉了一条警戒线,对如何做一个文明的娄底人有明文规定了”,市民刘先生说。
“这个《条例》公布与实施代表的是城市文明的程度,代表着城市的温度,作为一名文明交通志愿者,更是要带好头,把条例记心中,安全文明有序引导”,志愿者颜女士说。据了解,长青街道在《条例》出台后,主动发力组织各社区多种方式宣传推广,在辖区居民中根植文明理念,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辖区居民文明素养,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贡献长青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