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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地点:绥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绥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根据省绿化委有关文件精神及《绥宁县林业局关于扎实做好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函》(绥林函〔2025〕1号)精神,现就我中心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月”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全绿字[2017]6号)精神,着力拓展尽责形式。
1.时间:3月19日
2.地点:后盾村寨市乡茶冲村;联系村正板村、隘门村;实验室新址等。
3.数量:共计植树148株(其中:观赏桃花树 80株、山茶花树40株、红叶石楠20株、腊梅树6株,桂花树2株)。
三、人员安排:
总指挥:杨通生 副指挥:阮湘峰、李国平
成员: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全体职工
四、活动要求
1.具体植树地点主要以各村500平方米绿化活动中心、道路河道两旁及空坪隙地为主。
2.原则上使用胸径3CM以上带土球全冠苗木,不得使用截干苗木。
3.确保植树尽责率达93%以上,要严格把控义务植树苗木质量、整地、栽植、浇水、管护五大环节,争取栽一棵成活一棵,确保苗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
4.3月30号前将义务植树尽责情况汇总(登记卡和统计
表)报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5年3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