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深入社区、县乡道、摩托车销售店、驾校等重点区域,通过流动宣传车巡回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将“整治通告”及“摩托车交通违法处罚内容”发放至每一位摩托车驾驶人,督促驾乘人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出行。同时,交警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教育,引导驾驶人树立“头盔就是护头盾”的安全意识,并及时纠违、消除隐患。
姓名 | 志愿者编号 | 服务评价 | 活动时长(小时) |
---|---|---|---|
陈*军 | 4313**********7699 | ☆☆☆☆☆ | 0.0 |
田*华 | 4312**********1897 | ☆☆☆☆☆ | 0.0 |
肖* | 4313**********7696 | ☆☆☆☆☆ | 0.0 |
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
湖南省志愿服务网
微信公众号
在线客服
微信沟通
扫描二维码关注
湖南省志愿服务网
微信沟通社群
新手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