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百强社团”“雷锋式志愿者”
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文明办、志工办,省文明委、省志工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委、省志工委重点工作安排,我省将开展2016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根据省文明委、省志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选活动的通知》(湘文明委[2016]10号)要求,现将“学雷锋志愿服务百强社团”和100名“雷锋式志愿者”两个单项典型推选宣传活动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省文明委、省志工委
承办:省文明办,省志工办
执行:湖南省志愿服务组织联合会、湖南省志愿服务基金会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至12月
三、推荐条件
1.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百强社团
(1)依法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在湖南省志愿服务网注册登记,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
(2)有明确的服务领域、服务理念、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常态化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人,每年组织开展30人规模以上志愿服务活动不低于10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评价高,省级以上媒体予以报道,社会反响好。
(3)具有较强传播能力,有专门的网站、网页、官方微信、官方微博、QQ群、微信群,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理论、理念、技能传播活动。
2.雷锋式志愿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长期坚持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及组织、参与多种形式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3)在湖南省志愿服务网正式注册,且年平均学雷锋志愿服务时长达到300小时以上。
(4)无不良记录。
特别说明:已获省部级同质同类荣誉称号的社团、个人可参与此次评选,已获全国同质同类荣誉称号的社团、个人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四、推选程序
1、材料申报阶段:2016年6月-7月;
2、典型展示阶段:2016年7月-10月,组织省级媒体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相应组织本地本部门媒体宣传,形成宣传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
3、评选评议阶段:2016年10月,开展网络评选和专家评议,明确组织及个人获奖名单;
4、社会公示阶段:2016年11月,在媒体刊登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褒奖宣传阶段:12月5日前后,结合第31个国际志愿者日为先进典型颁奖。
五、材料申报
1、参与推选活动的个人、团体需按推荐类别填写相应的先进典型申报表,提供500字以内申报材料一份,由推荐单位盖章。每个推荐典型“主要事迹”末尾以括号形式标注“(××市文明办供稿)或(××市××部门供稿)”字样。
2、附3-5张照片,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照片2-5张,另参与推选活动的个人需附免冠证件照一张。要求照片清晰,画面饱满、形象生动、现场感强,尽量回避会议照片,像素为2M以上。
3、为便于电视宣传,参与推选活动的个人、团体需提供视频资料一份,时长不超过5分钟(技术参数:高质量、高清晰成像,格式为mp4,分辨率为1920 *1080;可支持HDTV的宽屏输出模式(16:9);信号系统PAL 或 NTSC)。
4、提供省级以上媒体报道的实物照片(1-3张)。
5、参与推选活动的社团需提供社团依法成立的依据(在民政系统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法人登记证书照片或扫描件,法人单位内设的社团提供法人单位红头文件照片或扫描件)。
6、所有申报材料中提供的文字材料、视频及照片不得出现著作权、版权争议,引用材料需注明出处。
六、相关要求
1、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省志工委各成员单位可分别推荐1—3个学雷锋志愿服务优秀社团,2—3名雷锋式志愿者。各市州文明办、志工办可分别推荐3—5个学雷锋志愿服务优秀社团,3—5名雷锋式志愿者。
2、所有申报推荐材料一律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各推荐单位请于2016年7月25日前,将推荐表(详见附件)及相应推荐材料发至省志愿服务组织联合会秘书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学雷锋志愿服务百强社团”
附件2.“雷锋式志愿者”推荐表
下载文件3 通知文件
湖南省文明办 湖南省志工办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