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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须避免走入几大误区
近年来我国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尤其是2008年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会更是充分展示我国志愿者的服务热情和优秀素质。各类志愿者在自己的岗位兢兢业业,不辞辛劳,无私奉献,充分展示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然而志愿服务在开展过程中,也容易在不知不觉中走入几个误区,阻碍了志愿服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主要有以下四大误区值得我们警示:
一是志愿者人数越多越好。很多人误以为志愿者人数越多,就代表我们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得越好,于是动员巨大数量的志愿者投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去。然而有限的志愿服务项目却无法承受过量的志愿者人数,不但没有起到好的效果,反而对志愿服务的开展起到了负面的作用。如2008年汶川地震爆发初始,全国各地的志愿者都涌入了汶川,不但没有帮上太多的忙,反而阻碍了抗震救灾工作的开展。可见一支志愿者队伍最关键的因素并不是人数的多少,而是志愿者的综合素质问题。必须对志愿者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能力,方能在实际志愿服务过程中发挥有效的作用。
二是志愿资助越多越好。很多人认为,给予弱势群体越多的金钱和物质帮助,就能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改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种说话没错,但是无限制的单方向的给予只会助长他们的依赖性,不利于从实质上解决他们的问题,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通过引导他们自身来改变自我的处境或许有时候更有意义。同时,有的人自尊心很强,如果你用单方面的施舍与同情有时候很容易伤害到他们。帮助他人有时候并不是越多越好,还是要注意一个度和方式。
三是志愿宣传力度越大越好。很多人认为,将弱势群体的悲惨际遇通过网络和媒体报导出去,能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能够更好更快地解决问题。这种想法在一定程度上有道理,如某人患有重症,急需金钱资助,广泛宣传确实能很有效地筹集资金。但是有时候过度地宣传弱势群体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活,伤害到他们的心灵。其实谁也不想将自己的悲惨境遇弄得人尽皆知,有时候也是迫不得已才为之。我们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要懂得保护他们,不可拿他人的不幸来充当舆论的噱头,更不可用来制造新闻。
四是志愿服务行为一定占据道德高地。很多志愿者觉得自己参与志愿服务一定占据着道德高地,理应受到他人的敬重,受到社会提供方便,于是常常提出许多无理的要求,打着志愿服务的旗号享受特权,破坏社会公平。这种想法毫无疑问是错误的,志愿者的首要内容是志愿,是无偿提供服务,不能抱着得到补偿的念头,更不能借此谋取私利。志愿服务无疑是一种崇高的行为,但也不能以此来破坏社会应有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