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开始,湖南省扶残助学受惠对象从残疾人大学生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省残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明确了补助标准和申报对象、申报程序、资金来源等事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当年度参加高考考取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和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取硕士及以上层次的残疾学生或当年度参加高考考取高等院校和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取硕士及以上层次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实施一次性补助政策。
政策实施3年来,得到了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普遍赞誉。根据当前物价上涨、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情况,省残联决定对2016秋季及以后考取大学的对象资助标准进行上调。其中,残疾人大学生一次性资助标准为:专科学生从原来的3000元/人提高到4000元/人、本科学生从原来的4000元/人提高到5000元/人、硕士及以上层次学生从原来的5000元/人提高到6000元/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一次性资助标准为:从原来的专科学生1500元/人、本科学生2000元/人、硕士及以上层次学生3000元/人,2016年考取的对象均按3000元/人给予一次性资助。
申报程序及资料为: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持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家庭户口本、学生身份证和近期免冠1寸照3张、银行卡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县残联申请并填报有关表格,是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的还需提供低保证或贫困证明。
联 系 人: 唐六林、肖定群、唐赞民
咨询电话: 07396821947(办公室)
邵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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