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国土资源局“学雷锋·三关爱”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为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完善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纪律,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志愿者服务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队员申请及注册
(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二)注册:
1、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2、志愿服务队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3、调查合格后,进行网络注册。
二、队员权利与义务
(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志愿者队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
2、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服务队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3、退出志愿服务队;
4、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队员基本义务:
1、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3、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5、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6、自觉维护志愿服务队和志愿者的形象;
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组织纪律及工作要求
1、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3、每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后,由志愿者活动组织者(负责人)立即收集活动用品,并交机关事务室保管;
4、认真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
5、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实践、公益活动;
6、充分发挥网上的交流互动功能,积极参与湖南志愿服务网上的志愿者服务;
7、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
8、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服务队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9、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地开展工作,必须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10、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志愿者之间发生口角和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向负责人提出;
11、志愿者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12、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
二○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