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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残疾人音信公益综合中心开展社会调研活动

    湖南残疾人音信公益综合中心线上查阅各种资料,线下经过调研和询问获知中国残联发布了《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儿童是人类的未来和希望。宣传帮助残疾儿童康复,关系残疾儿童切身利益、健康成长和社会文明进步。
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积极宣传残疾预防重要性和普及康复科学知识。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湖南残疾人音信公益综合中心以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前行方向,开启残疾人事业新征程。(作者 熊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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