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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是社会问题。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也是一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标志。近几年来我局积极发挥文体部门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有规定,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及妇女维权方面做了许多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局的年度工作计划中。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文化市场的领导为副组长,文化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文化站站长为成员的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工作领导小组。经常性的组织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立法精神,熟悉法律条文,通过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依法维护妇女及青少年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复杂的重要工作,需要我们长抓不懈的坚持下去。
    二、发挥部门作用,营造良好的文体环境
    一是把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工作与日常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网吧专项整洁行动。2012年至今共出动检查车辆40余车次,检查经营单位400余家次,针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未履行上网人员身份登记义务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去年,我局共查处违规网吧17家次。联合工商、公安取缔无证经营网吧7家,同时,为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个网吧进行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加强监督。通过努力,目前,我市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这一违规已受到明显遏制,网吧执行上网人员身份登记这一制度的情况也得到了有效规范。
    二是认真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配合,联合公安、教科局、工商等部门,对各中小学校周边的出版物、电子游戏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打击销售盗版教辅读物、有害卡通画册及含有色情、淫秽、凶杀、暴力等损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出版物的违法行为,检查中没有发现上述重点打击违法行为,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开办电子游艺游戏室并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有效地净化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为广大师生营造了一个良好教学环境。
    三是进一步健全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制度,确保演出市场的健康运行。根据营业性演出团体流动性强,观众密度较大的特点,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方案。对外地来我区的营业性演出团体,要求执法大队做好审批监督工作,2012年以来我市未出现一次不健康内容的表演活动。
四是开展健康假期专项行动。针对假期青少年放假在家,如果家长监督不严,容易进入娱乐场所进行活动的特点,我局执法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娱乐场所进行检查,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由于严格监管、措施得力,网吧经营业主依法依规经营,整个假期没有收到群众、家长的来信举报。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性活动
    一是市文化馆开设文化艺术免费培训班。从2011年启动少儿艺术免费培训班,截止2014年举办了8期,受益儿童1000人次;不定期举办文艺骨干免费培训班,受益群众来自各乡镇、农村的妇女。
    二是市图书馆的免费开放和免费借阅。从2011年启,市图书馆已经实行免费开放优惠政策,并设立了少儿阅览室、绿色网吧,特别是绿色网吧实行绿色软件、安全网站、定时上网,为规范青少年合理上网起到了推动作用。另外,市图书馆还深入农村去农家书屋进行协助管理,培训了一批妇女农家书屋管理员。
    三是市电影公司的免费电影。根据相关要求,市电影公司每年定期下乡放映农村免费电影800余场次,平均每个村12场;与光工委合作,开展了红色免费电影进校园活动,为青少年送去了精神食粮。
    四是市文联的文艺创作。1.2013年韶山市书法美术家协会举办了全国青少年书画大赛;2.创作了一批优秀的少儿文艺作品:《老照片》《红烧肉》《金花籽开红花》《石山伢子》等。3.开展了全国摄影大赛、《故园》撰稿大赛、诗词楹联征稿大赛,全市妇女儿童积极参加。
    五是局机关举办了一系列的文体活动。1.协助教育局举办了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2.联合教育局举办了关于在在校学生农家书屋协管员的活动。3.举办了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艺汇演,全市妇女、儿童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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