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墨国学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拟定)
竹墨国学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拟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竹墨国学计划志愿者管理,完善竹墨国学计划组织建设,打造一支专业化志愿者队伍,规范志愿者服务队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目的:以“用心守护,为爱传承”为宗旨,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参与社会生活、参与团队管理,为创造和谐社会奉献个人力量。
第三条 青年志愿者是指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企业、他人、社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的志愿者,指的是响应共青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的招募,自愿报名;愿意接受共青团组织或志愿服务组织安排,为需要服务的人或事提供服务;愿意在一段时间内完成一定时间量的志愿服务任务,并在共青团组织或志愿服务组织正式登记注册的志愿者。
第二章 组 织 机 构
第五条 青年志愿者队伍应在湖南省高校国学联合会的领导下,由项目组组织牵头,负责队伍的组建与管理。
第六条 竹墨国学计划成立志愿部,负责所有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和奖励。
第七条 组织机构成员应明确分工,按照管理人员专长划分宣传、策划、组织、管理等各项工作内容。
第三章 青年志愿者注册
第八条 竹墨国学计划青年志愿者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年满15周岁。
2、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4、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5、遵纪守法,愿意接受和服从志愿者管理相关规定要求。
第九条 竹墨国学计划青年志愿者应按照如下流程进行注册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注册登记表。
2、志愿者组织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
3、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群众团体或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
第四章 青年志愿者的权力及义务
第十条 竹墨国学计划青年志愿者在注册后拥有如下权力:
1、优先参加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2、优先参加竹墨国学计划的各项活动。
3、可加相关的学分。
4、优先获得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
第十一条 竹墨国学计划青年志愿者需履行如下义务: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2、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3、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4、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青年志愿者管理
第十二条 请假制度
1、志愿者会议有特殊情况需向志愿者部部长谭荣请假,请假时需说明请假理由。
2、常规支教请假需向带队者请假,单周一高泽芳带队,双周二谭荣带队。
3、常规支教需上课的志愿者如遇突发状况,需提前两天向带队者请假,提前二天请假由项目组进行调课;如在支教当日需要请假者请自行安排调课,由志愿者自身原因导致常规支教无法正常开课者将以教学事故论处,并要求向所属班级学生做检讨。
第十三条 奖励制度
1、竹墨国学计划采取志愿者积分制进行管理。
2、一学期积分最多评选为优秀志愿者并予以现金奖励。
3、参加一次活动加20分。
4、提出可行性建议并附带策划书或提纲加20分并予以红包5元奖励。
5、活跃份子、积极宣传活动,转发消息并截图加5分。
6、按时完成教案加3分。
7、写活动新闻稿,加10分。
8、完成海报,加10分并予以红包3元奖励。
9、上课情况评选平均得16分以上(含),加5分。
10、按时交听课本,加3分。
第十四条 惩罚制度
1、活动、会议迟到十分钟以上(含)扣5分,QQ群(常规支教)发群红包3元以上(含)或罚唱歌一首或下蹲10个(三选一)
2、活动、会议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无故缺席者,扣10分,QQ群(常规支教)发群红包5元以上(含)
3、一个月内未参加活动、会议则视为自动退出。
4、未按时交教案者,扣3分。
5、因自身原因导致常规支教无法正常开课或导致活动无法按时进行者,扣15分,QQ群(常规支教)发群红包10元以上(含),并做检讨。
6、未按时交听课本扣3分。
第六章 附件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于2016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竹墨国学计划项目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