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水产局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养殖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畜牧、兽医和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负责对全区畜牧水产业及相关产业(兽药、饲料、畜禽渔产品生产加工工业等)的规划、协调、监管和服务;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预测并发布畜牧水产业及相关产业生产资料、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指导行业信息网络建设。3、负责全区动物和水生动物的疫病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卫生监督;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4、负责全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种畜禽、水产种苗、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5、负责全区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保护渔业资源;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6、负责组织行业科研、科技培训和技术推广;指导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7、负责我区畜禽水产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开展地方畜禽水产品质量认证。8、负责畜牧水产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管理;组织项目的申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