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立志愿服务队伍的通知
为落实市委宣传部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工作要求,弘扬雷锋精神,提升志愿服务理念,推进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开展,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的组织建设和规范管理,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志愿服务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本着志愿性与制约性相结合、无偿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组织性与业余性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志愿者服务体系,共建美丽和谐郴州。
二、组建志愿服务队
为切实加强志愿服务队的建设工作,决定成立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志愿服务队,组成人员如下:
队 长: 陈华勋
副队长:蒋红彬、杨汉祥、徐彩莲、魏立新、欧永和、刘方、王璐琪、付资平、何亚红、黄宾、何小平、袁永兴
成员:各科室、局直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三、活动内容
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社区服务活动、美丽中国建设、植绿护绿、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四、措施要求
(一)科学管理。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志愿服务队要做好志愿者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动态管理志愿者名单,保证全体志愿者在湖南志愿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责任科室:法规与宣传教育科)
(二)精心组织。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志愿服务队要科学制订活动方案,找准服务项目,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志愿者参加活动有途径、为民服务有方向、展示风采有舞台。要统筹年度内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全体志愿者个人志愿服务时长达到市文明办关于全年48小时志愿服务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年终绩效考核予以扣分处理。(责任科室:机关党委、人事科)
(三)积极参与。各志愿者要在志愿服务队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建言献策,结合市局巩文巩卫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责任科室:各科室、直属单位)
(四)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调动全局志愿者的积极性,促进志愿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大力宣传在志愿者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扩大志愿者的影响力,树立环保队伍良好形象。(责任科室:法规与宣传教育科)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