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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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排名
管理员:
团队编号:
ZZ*****17
成立时间:
20****-2
团队成员:
1*3 人
服务对象:
法律咨询、援助 心理辅导 矛盾调解
团队网址:
https://www.hnvs.cn/59741
保险保障:
新宁县司法局简介
县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政工室
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基层司法所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并实施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素质教育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的干部教育、岗位培训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督察督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局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承办简报、新闻报道、文书档案、信访、统计、机要、保密、收发、文印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三)装备财务保障股
负责编制国家和省、市、县拨付的司法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及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物质装备;负责司法行政各专项补助资金的计划分配;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各基层司法所的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后勤、保卫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加挂“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执行、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组织动员、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进行指导、支持和协助。
(五)行政应诉股
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代理县政府行使应诉事项。负责全县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承办相关的行政法律事务。
(六)行政复议股
以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依法办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以县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负责行政复议的受理、审理、决定、送达、归档等工作,保障合法、公正、及时地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问题。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和落实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承担中共新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
指导全县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和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县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建议。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报送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审查报送县政府备案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并对违法和相互矛盾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县政府有关民事法律事务。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工作,联系、组织县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支持和协助其履行职责,为县政府就重大行政决策等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进行法律方面有关问题的论证;受县政府委托,草拟、审查有关法律文书;代理民事诉讼和仲裁活动以及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对县政府合同的订立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政府重大合同的审查工作,参与并监督重大政府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备案、履行、争议解决等工作。负责重大政府合同文本建档备存。负责对县政府交予审查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
负责拟订县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工作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办上级交办的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和贯彻实施工作,负责县本级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协调论证和起草编撰。承办上述方面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调查研究上述文件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影响评价、成本效益分析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后的评估工作,提出完善建议。负责组织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报送工作。
(九)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十)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加挂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十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十二)律师工作股
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本系统和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工作。组织法规政策理论调研。配合市局开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法学教育工作,参与指导本系统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工作。统筹协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新宁县解放路116号,电话:0739-482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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