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新宁县委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发〔2019〕2号)规定,新宁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农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统筹协调。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行政编制2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农艺师1名;股级职数17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共有7个下属单位: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农机事务中心、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白沙农场管理区、特色产业开发中心、县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水冲农场管理区,有若干农业、畜牧业、农业机械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