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县信访局(县调处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7个职能股室(中心),两个下属事业单位:
1.办公室;2.接访股;3.网络信访股;4.复查复核股;5.调纠股;6.驻京劝返股;7.驻长劝返股
8.两个下属事业单位:江永县信访救助服务中心和江永县网络信访服务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国家、省、市党政机关统转信件,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二)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及县委办、县政府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信访信息,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
(四)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县到市赴省赴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对全县山林、水利、土地“三大”权属纠纷的调处进行督促、督办、指导和协调;巩固调处纠纷成果、发展边界睦邻友好关系。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和制止群体性械斗工作,维护全县农村稳定;协助县委办、县政府办做好领导走访边界及周边市县召开联席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研究、起草有关信访调纠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信访调纠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县信访调纠业务,总结推广信访调纠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调纠工作的意见。
(八)掌握全县信访调纠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调纠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调纠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调纠干部培训;负责信访调纠部门信息化建设。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