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志愿救援服务中队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由市应急管理局、市红十字会、市消防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卫健局(120)中心、市地震局等单位参于,消防指战员、医务工作者、厂矿安全员、交警等组成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伍。廖学军同志任大队长,李雄奇、田红晖、蒋红峰、龚锡奇、谢毅超、李贵鹏等同志任副大队长,涟源市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大队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局北院401室)为市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的日常办事机构,李雄奇同志兼任主任,田红晖同志兼任副主任。
成员:谭湘黔、严春元、贺升阳、曾海波、谭建勋、田志文、李光、文剑章、胡可喜、曾德雄、谭新颖、毛来
方、颜青峰、梁东升、朱立初、梁旭东、邬楚元、谢毅超、陶振南、杨红波、吴伟平、熊雅丽、尹 坤、陆鹏、姚炳
昕、李梦成、段杰、潘楚明、赵俊、龚锡奇、邵 平、戴颖影、周凌芳、李 红、李大鹏、曾娟、吴振轩、蒋四
桂、周 松、颜朝霞、邱亮、谭桂升、陈 轶李贵鹏、石小平、王平、刘湘彪、曾曦煌、颜秀华、肖雄伟、李沛珍、廖宇宁、梁妮、李小力、李德定、李卫、吴晗炜、刘航东、聂豪杰、谢晓明、刘 博、刘 杰、刘灿辉、曾元怿、吴秀峰、肖雾云、龙 欧、李 津、卢雄飚、谭 杰、石林辉、梁威威、李海良
2、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
(2)办公室贯彻落实领大队的各项工作部署,制定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处置工作程序、工作细则,开展具体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督促和协调各中队和其他专业救援队伍的工作和配合;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有关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情况;发布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的有关信息。
(3)、受市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大队的领导和调遣,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和专业,配备好应急救援设备和装备,制定应急救援措施,做好随时接受任务开展志愿救援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