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6年经批准在原邵阳市卫生监督所基础上更名为该局,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于2004年成立,是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卫生法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条例和规章行使卫生计生监督职责的执法机构。主要职能为:
1.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2.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3.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4.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7.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8.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9.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10.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中医药监督等相关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