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培育文明风尚,提升市民素质,提升宁远文明形象,推动全县文明劝导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努力实现县委县政府关于2014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战略目标,决定开展城区文明劝导工作,各单位必须组建一支老、中、青相结合,党员、干部和普通职工相结合的文明劝导员队伍.
文明劝导员的主要职责和任务:①交通秩序劝导。重点宣传“人走人道、车走车道”的文明规范,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翻围栏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②市容市貌劝导。重点对私搭乱建、侵占盲道、噪音扰民、沿街晾挂、门前乱摆放杂物等现象进行劝导。③环境卫生劝导。重点对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丢废弃物等现象进行劝导。④经营秩序劝导。重点对沿街经营户店外经营、无证游商、占道经营等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⑤园林绿化劝导。重点对市民践踏草坪、采摘花草树枝、占用绿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⑥文明礼仪劝导。重点宣传公民道德规范,劝导不文明的言行举止和不良陋习以及其他与文明创建工作相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