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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法***************志愿者工作室

志愿编号: ZZ*****85

  • 5*

    团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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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队排名

管理员:

吴*英

团队编号:

ZZ*****85

成立时间:

20******12

团队成员:

5* 人

服务类别:

法律援助 

服务对象:

团队网址:

https://www.hnvs.cn/1331

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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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0月12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与中南大学法学院合作设立了全省法院系统首家“法律志愿者工作室”,“法律志愿者工作室”每周星期一、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安排2名法律志愿者在工作室值班,为人民群众免费提供便捷、多元、个性化的法律服务。2010年8月起,又先后在芙蓉区的朝阳、德政园、古汉城、杨家山4个社区设立了“法律志愿者工作室”社区站,由志愿者根据社区居民需要提供法律服务。 一、“法律志愿者工作室”的设立背景 设立“法律志愿者工作室”及社区站的目的:一是回应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期待。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部分群众文化水平不高,不能自己撰写诉讼文书,诉讼知识也十分缺乏,又不知到哪里寻求法律服务;有的当事人起诉伊始十分关心实体权利问题,经常就官司能不能打赢等问题咨询立案法官,立案法官虽然在诉讼程序和具体操作上能尽心释明和指导,但限于立案职责分工和法官本身中立的特殊身份,只能提供程序性、事务性的指导;有的当事人由于法律知识的局限,对诉讼目的不切实际地期望过高,一旦判决结果与自己的心理预期相去甚远,就以缠诉、上访等非理性方式表达诉求。人民群众迫切需要一个独立于法院工作又区别于有偿法律服务的机构来满足他们的法律服务需求,而引入法律志愿者服务成为首选。二是法律人呼唤服务人民群众的新平台。高等院校作为学者云集之地,智力资源十分丰富,广大法律专业师生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感召下,报效祖国、服务群众、实现自我的愿望十分强烈。高等院校实习制度的缺陷,使学生在实习期间接触和处理具体事务的机会很少,往往从事一些打字、复印资料等简单劳动,了解到的社情、民情都是抽象的和片面的,这不仅对于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利,也限制了学生才能的发挥,对于法律服务资源而言,更是一种浪费。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学生需要有一个服务群众、增长才干的平台,“法律志愿者工作室”的应运而生,契合了法律人服务人民群众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期待。 二、“法律志愿者工作室”的运行机制 我们把法律志愿者提供法律服务定位于志愿者以个人名义,以自身学识和能力,自愿无偿为群众提供服务,其提出的意见仅作为建议供服务对象参考,并特别提醒:“志愿者所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及代为撰写的诉讼文书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法院或法官的意见”。服务的主体是志愿者本人。志愿者和法院、法学院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法院只是为志愿者提供开展服务的平台,对志愿服务进行必要的组织管理。 目前在“法律志愿者工作室”提供服务的志愿者主要是中南大学法学院的老师和在读研究生,服务者的专业方向、服务时间在长沙市芙蓉区法院网站上提前公告,提供的主要服务是法律咨询、代拟诉讼文书等。 三、“法律志愿者工作室”取得的成绩 “法律志愿者工作室”及社区站成立以来,志愿者先后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等法律服务近2000人次,组织大型法律咨询宣传活动12场次,一方面满足了部分群众的法律需求,增加了解决问题或矛盾纠纷的新途径,助推了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协调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另一方面弘扬了志愿者精神,加强了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实现了法院、法学院、志愿者以及人民群众多方共赢。《湖南日报》、《长沙晚报》等多家媒体先后对此进行了报道。2010年,“法律志愿者工作室”被芙蓉区授予“组织工作创新奖”荣誉。2009年的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现场会和2011年的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设立“法律志愿者工作室”的经验进行了推广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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