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新化县消防中队始建于1979年,1996年成立新化县消防大队,2006年搬迁至新营房,正营职单位,现有官兵31人。到目前为止,大队配备了灭火救援车辆6台,配备了各类较先进的救生、灭火、破拆等特种器材和其他52种常规消防器材装备。建队34年来,全体官兵在各级党委及地方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实践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狠抓部队正规化建设,把驻地当故乡,视人民为父母,充分发挥大队党委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扎根新化,献身消防,大力开展“争先创优”和青年文明号活动,不断提高部队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水平,有力地保障了部队战斗力的有效提高。
先后成功扑灭大小火灾4756起,参与抢险救援579次,为保卫新化经济建设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参与并成功处置了1996、2010年新化特大洪水灾害事故及新化国泰商厦12·28重大火灾事故。大队于1996年参加抗洪抢险荣立集体三等功,2003年、2005年、2008年被评为“全省全面建设先进大队”和“执法质量考评先进单位”;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中队团支部2008至2010年连续三年被团省委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2010年3月,大队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2010年新化特大洪水救援中,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1人荣立二等功,3人荣立三等功。
“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武警新化县消防大队始终坚持继承和发扬这一的优良传统。近年来大队大力开展了“学雷锋精神活动”、“四个专题”教育活动,大队全体官兵经常上街清洗街道、单位,并大力宣传消防知识。2009年至今大队先后资助贫困学生陆柱琰、邹平上学。同时,每年传统节日,新化消防中队官兵都会到老年公寓慰问那里的孤寡老人,为他们送去财物、打扫卫生,同他们谈心欢笑,在这里共铸了“大手牵小手”的亲情乐园。他们逢人就讲:“消防队的官兵对待我们比亲生儿女还亲啊!”。全队今年组织抗旱送水共出动警力230人次出动车辆46台送水460吨,解决4万余人的饮水困难。出色地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任务,为建设第二故乡做好了积极贡献,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加强了部队与驻地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了消防子弟兵的良好形象。
武警新化县消防大队在上级党委和地方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无私帮助下,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紧紧抓住精神文明建设这个核心,围绕部队建设这一中心任务,把创一流工作成绩与加强青年官兵的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艰苦奋斗、尊干爱兵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活动具有鲜明的特色,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全队官兵不骄、不躁,以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依然严守岗位,默默无闻地努力为新化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