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文共二十五条,包含绿色低碳生活,开放停车场和厕所,公共场所行为规范,餐饮行为规范,吸烟行为规范,非机动车、行人出行规范,公共租赁交通工具使用、经营行为规范等方面,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餐饮服务经营者未配备公筷公勺”“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使用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公共租赁交通工具,未按规定停放”等不文明行为设定了相应行政处罚。《条例》施行已有半年,对促进全市文明行为、增强全社会文明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活动现场,志愿者共向社区、临街商户和行人发放《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单200余份。下一步,澧县人大志愿者队伍将继续做好宣传工作,营造“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氛围,使文明行为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