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 我做主
——“安全消费进校园·维护权益你我他”
一、大学生维权意识现状
1.维权意识缺失,在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没有坚定的维护自己权益。
2.大学生缺乏一些维权的基本知识,在遇到权益受侵犯时,不知道该如何维权。
3.维权成本太高,普通人胜出的机会太渺茫,仅费时费力,还要花费金钱,对于过高的维权成本,大学生都只能望而却步。
二、大学生维权案例
(一)网购维权
近年来,伴随着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的进步,网络购物作为传统零售市场强有力的补充,已经成为网络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
当代大学生作为时代的先锋,对于网购更是不会陌生,然而由此也引发出一系列的网购维权事件。
(二)网购中存在的问题
1.是有些网站提供的产品说明夸大宣传,消费者买到的商品与在网站上看的商品相距甚远;
2.是经营者采取低价诱惑的手段推销二手货或残次品;
3.是经营者对网上售出产品不承担“三包”责任,退换货条件苛刻,消费者想要退换,困难重重;
4.是一些不法网站设置陷阱,恶意诈骗消费者钱款。
(三)大学生兼职维权
目前在拥有空闲时间较充裕的大学生的日程安排中,除了参加社团活动,考证,准备研究生或公务员等各种各样的考试,找份兼职工作,利用课余时间打打工,对于即将踏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在获得利益的同时,也许更多是为了从实践中学习经验,得到锻炼,增加毕业时求职简历的厚度和分量。兼职是大学生交际范围的突破,是大学生生活的延伸。
(四)大学生兼职遇到的维权问题
1、雇主拖欠或苛扣薪水。
2、无故被辞退,工资低。
3、普遍达不到城市最低工资标准。
4、基本的劳动环境保障缺失
5、兼职法律制度保障的缺失,使兼职大学生成为“三不管”人员;
6、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违规用工;
7、中介机构利用大学生的信任,应付性地介绍工作,缺乏规制中介行为的规定;
8、学校勤工助学机构未充分履行相应义务,保驾护航作用微乎其微;
9、学生自身维权意识薄弱、社会经验十分缺乏等。
三、增强大学生法律维权意识
1、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加强大学生法律普及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
2、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从法律角度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加强校规校纪的宣传。
3、高校法律咨询室运行的保障及人员配备要真正发挥高校法律咨询室的作用,必须首先加大资金和设备的投入,建立健全高校法律咨询室的组织机构,配备能够胜任现代高校法律教育、咨询与大学生权益的维护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4、对学生工作管理干部、专职辅导员、兼职班主任和主要学生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的进程。
5、开展法律知识交流会,解读校园法规,交流学法心得,开展法律答疑,分析典型案例,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其中通过加强对法学专业社团的指导,通过社团活动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
6、建立网络。高校法律咨询室应安排机构成员联系挂点院系,建立专业教师联系班级,各级学生会、班级设立法制委员的制度,在全校形成法律学习、宣传、应用的网络。协助学校各级党团组织开展法律普及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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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实践部
(编辑:周 康 赵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