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3日,吉首市双塘镇阴上村两农户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申请仲裁在市政大楼A栋12楼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庭开庭。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国家惠农政策力度加大,农民的土地权利意识增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呈多发趋势,已经成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因素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农经、农业、林业、法院、司法、法制、信访等部门参与,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调解和仲裁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纠纷,逐步建立健全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市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做好吉首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机构建设,建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完善仲裁程序、仲裁办法和仲裁制度,积极争取落实仲裁庭机构人员编制,为依法搞好土地纠纷仲裁提供保障。
经统计,2015年吉首农经志愿服务队共调处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31起,其中,调解29起;仲裁2起。对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起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