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统一着红色志愿者服务马甲及活动红旗(市乡村振兴局党员志愿服务大队),由各组组长在活动前至乡村振兴局党支部金志宏处领取。
2、强化宣传意识。参与党员要利用随手拍、随手写等方式记录下志愿服务活动的感人瞬间,将其发布到互联网、QQ、微信等媒体,并报送至市党员志愿服务中心(邮箱:1481536397@qq.com)。
3、加强协调配合。党员志愿者要根据各自工作任务,积极配合交警部门,服从统一安排,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4、因组织部不定期抽查,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找人代班或向何局请假,并请一定坚持到规定时间再撤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