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我院与中南大学法学院“联姻”成立法律志愿者工作室,在全省系首例。当时,法院存在这样一种忧虑:一些群众维权意识强而依法维权能力不足,无力聘请律师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另外就是大量的法学院学生渴望到法院实习,而法院一时又拿不出这么多实践岗位。在这样一种背景下,由法院提供平台和统筹管理、法学院输送志愿者,通过轮流值班的方式免费为所有来访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志愿者工作机制就成立了,顺利实现平台与资源的有效对接。运行几年来,法律志愿者工作室年均为群众提供600多人次法律服务。此后,又先后在朝阳等4个社区成立了法律志愿者工作室驻社区工作站,就近为群众提供“门到门”的法律服务。随着法律志愿者工作室的不断壮大,契约式运作的志愿者工作机制曝露出一些先天不足问题。主要是志愿者来源的单一化,有些法学院学生、教师缺乏实务经验,寒暑假期间志愿服务不得不中断,法学院派出的部分学生系学业所逼而参与志愿者活动的,管理机制不够顺畅等。
此次座谈会上,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三级法院和文明委系统的部分领导,中南大学法学院师生志愿者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支部书记纷纷进言献策。法律志愿者工作室改革的总体思路已逐步清晰:理顺各方面的关系,采取社会化、第三方运作机制,法院继续提供平台,法律志愿者工作室在《法律志愿者工作室章程》下进行自主管理、自主服务、自主监督,向社会招募志愿者以壮大力量,进一步拓宽服务范围以提升影响力,纳入全省志愿服务管理平台以健全第三方运行机制,并由法院给予必要的法律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以确保协调各方有力、服务方向准确。
区委常委、区长于新凡,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伍艳飞等从解民生之困、政府之惑角度,高度评价法律志愿者工作室及其改革——许多老百姓打不起官司,信访不信法,给政府带来沉重的维稳压力。并指出,法律志愿者工作室宜采取第三方服务机制,保持相对独立性,以消除老百姓的不信任感;服务领域要拓宽到法院之外、案件之外;志愿者不能单凭咨询者提供的、对其自身有利的证据就作出结论;要定期服务、分类服务,保护群众隐私。
省文明办副主任周梦霞认为,我院法律志愿者服务工作总体上是成功的,成效较大。对于法律志愿者工作室,应该进一步研究,深入发现、探讨和解决问题。并建议,法律志愿者工作室在《省志愿者条例》规范下开展工作,采取总站——分站模式做大做强,并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微要求,法律志愿者工作室要充分发扬志愿者精神,扩充志愿者力量,拓展服务范围,改善工作方式,建立考核机制,打造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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