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0日,是传统谷雨节,我组织八位有小车的志愿者(吴石林、吴吉华、袁朴先、杨族安、周光辉、周毅、熊社春,阙老师)配合综治办、派出所、市监所,对清塘四个管区和高明乡等区域进行《传销条例》讲解和传销案例宣传,包括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和十六件传销案例。上午,八位志愿者开着小车,摆到清塘新一村广场,贴上打击非法传销标语,并摆好讲桌,边讲解《传销》条例,边发放宣传资料。下午,八辆宣传车下乡到四个管区和高明乡进行广播讲解,并在太平管区宣传时,现场解散一起近百人非法组织销售伪劣产品的集会,组织者由公安工商调查处理。开展活动时,清塘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局相关领导现场指导。宣传车队,每到一个地方,那地方就有百姓点赞。活动至下午五点结束。